福建小微企业评估收费不得高于指导价50
据介绍,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按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额度,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在计件收费中,分为6个档次,基准价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超过30%。其中,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基准价为8‰;100万元以上— 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基准价为3.5‰;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基准价为1.2‰;5000万元以上— 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基准价为0.75‰;10000万元以上—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的基准价为0.15‰; 100000万元以上的基准价为0.1‰。
同时,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分为四档,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其中,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500—800元/人小时;合伙人、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300—450元/人小时;注册评估师200—300元/人小时;助理人员100—150元/人小时。
此外,对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的评估收费不得高于上述政府指导价高限收费标准的50%;贷款抵押物登记期满后需由同一评估机构再评估的,评估费用按不超过上述政府指导价高限收费标准的30%计收。
上一篇: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买车做生意被逮捕 下一篇:理财知识 雾霾天行车和用车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