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贷款失败不退定金工商局介入
今年8月20日,消费者李先生在枣阳市某汽车4S店看中一款品牌轿车,并当场预交订金10000元。因4S店没有如期将金融贷款手续办妥,李先生无法按时提车。李先生认为金融贷款不能获得批准,购车协议就应自行终止,因而要求销售商全额退还订金,但遭到拒绝。
10月18日,工商局调查后认为,是销售商没有将金融贷款手续办妥在先,购车协议不能履行到位属于商家的责任。经调解,销售商最终同意退还李先生订金款10000元。
多谢工商部门,要不我这购车订金就打水漂了。;近日,枣阳市民李先生从工商执法人员手中接过商家退还的10000元订金后感激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