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个人征信系统有哪些
答复:您好!
目前,全球较为常见的个人征信体系分为三种:
一是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的个人征信体系,在欧洲,欧盟成员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奥地利、葡萄牙和比利时等国家采用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主体的社会信用管理模式,该模式由中央银行建立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主要由政府出资,建立全国数据库,组成全国性的调查网络;
二是以美国为例的市场主导模式的个人征信体系,美国模式;是典型的市场主导型。在美国,保障信息自由流通是征信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之一,其中,对于个人信息隐私的保护,公共机关采取分散式立法模式,私人机构采取行业自律的方式;
三是以日本为例的行业主导模式的个人征信体系。日本的个人信用信息机构的建立要晚于欧洲和美国—1973年,由东京银行家协会建立了第一个地区性个人信用信息中心。经过40年的发展,这种行业协会主导型的模式已经比较成熟,几乎涵盖了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工作和消费。
柬埔寨卫生部21日通报理财知识,20日新增99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治愈出院82例,新增死亡1例(已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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