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些什么?近年来,随着金融经济的发展,融资租赁越来越为机械购销等领域追捧,不过在租赁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租赁合同的签订,那么对于初涉合同的朋友来说,有哪些事项需要特别注意呢?据专业人士介绍,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租赁物
合同应规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以及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的保管、维修、有关税费的支付和保险等事项。在选择租赁物和出卖人时,出租人一般应由承租人自由选择和依赖承租人自己的技能确定租赁物,这样,出租人就不承担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的责任。租赁物应由出租人出资购买。合同还应规定出租人拥有租赁物所有权,租赁期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转让,包括转让条件、对价、转让时间等。
2、租金
出租人应注意与承租人约定租金金额和租金构成:一般为租赁成本加上以租赁费率计算的利息,另外还应约定租金支付限期、方式和币种。如当事人未约定租金,则一般应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3、租赁期限
非法开办贩卖银行卡“四件套”(手机卡、银行卡、U盾、身份证复印件)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原因之一。2020年10月,“断卡”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意在从源头切断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团伙犯罪工具的来源。
一般以月为单位,并应明确规定起租日。
4、合同的担保
为保证承租人依约支付租金,履行合同,出租人一般应要求承租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第三人保证、自有资产的抵押或质押等。出租人应针对担保合同审查担保人主体资格,担保合同的内容及效力,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登记,以使对合同的担保确实有效。
5、合同的解除
解除条件一般应包括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金、承租人主体资格的消失、承租人已明显丧失交纳租金的能力等等。
6、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机构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处理合同争议。当事人如无管辖协议理财知识,应由被告所在地或租赁物的使用地法院管辖。